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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岁那一年,我没有给哪个作家写过信,不过我写过几句诗,放在了一篇作文的最后。高三的语文老师给了那篇作文很高的分。
那首诗具体的字眼早就忘了,但模糊记得那个排比的句式。回忆起来,大致是这个意思:
就让地上的花绽放绽放永不枯萎
就让空中的鸟飞翔飞翔永不坠落
就让心中的光照耀照耀永不陨灭
这当然写得很蠢,鸟老是飞啊飞啊不得累死?而且当时用的词可能比这个更蠢,我的记忆已经有所美化了。
但是它的意思一直记得,也许是因为老师给了高分的缘故,但也许是因为现在的我辜负了当时的那个16岁少年。
 
 
对我来说,16岁是非常具有决定意义的一年。
 
那一年的夏天,我考上了大学。现在看是年龄很小,但在当时并不算多奇怪。那个时候小学是五年制,不是六年制。而我又是生活在一个小城市,管的不严,让我提前上了学。
我上了大学以后,发现了一件事情,那就是我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聪明。
 
以前,我一直以为自己非常聪明,能做出一番事业,成为一个科学家什么的。但是到了大学以后,我才发现情况并不是这样。那是一个很好的大学,周围的同学一点都不比我笨。我使劲学习也和大家差不太多。
小池塘里的大鱼,到了真正的大河里,都是这种感觉吧。
 
所以在16岁的时候,我明白了自己的定位。我的智商可能比标准值稍高一点点儿,但是跟真正的聪明人比起来,我又算不得什么。
我明白了,我这一辈子很可能做不出什么大事业,也做不成了不起的科学家,因为我就是个普通人。
 
虽然知道了自己是个普通人,我还是决定让我心中的光明永不陨落。
那时的我,还不知道未来的自己会渐渐的成熟,渐渐的安逸,渐渐地让心头的光焰黯淡下来。
 
16岁的时候,我的精神世界里有几位英雄。
我的音乐英雄是崔健。我的知识英雄是罗素。我的小说英雄是塞林格。我的科学英雄是爱因斯坦。我的诗歌英雄是波德莱尔。
现在回想起来,这真是一个很古怪的组合。但是这个组合,在那个时候支撑起了我的精神家园。
 
那时的我也有很多中二的念头。
比如我觉得气功可能是真的很厉害,我觉得《易经》可能真的有洞察宇宙真理的力量。我觉得金字塔可能真的是外星人修建的。年轻人的猎奇轻信我一点都不少。
但是我的思想倾向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定型的。我相信自由思想的价值,相信道理本身的力量。我相信青年总是对的而老朽总是错的,相信未来总是好的而过去总是要被超越的。
 
现在回过头来看,这也是很中二的幼稚想法啊。世界要比这复杂得多。
 
16岁的我,如果真要给作家写信的话,肯定会说:如果你的想法是真诚的,那么不管是对是错,也不要放弃表达。可现在的我,如果把一张信纸放在眼前,我多半会写信劝道:何必呢?
 
16岁的我看到这样的信,只会觉得这是老朽的犬儒之见。
也许我们都没有错。只不过我看到了他没有看到过的东西,而我遗忘了他还记得的东西。
 
16岁时的我,相信一代必定胜过一代,青年必定胜过老年。这个想法我一直保持了很多很多年。你翻翻我公号里以前的文章就会发现这一点。我说过跟以前相比,现在的青年是最善良的一代,是道德水准最高的一代。
但有时我又觉得这个想法太过一厢情愿。
 
其实我乐观也好,失望也好,都是因为对青年抱有太大的希望,太大的敬意。就像一团黯淡的光眺望一束明亮的光,唯恐消散。
 
塞林格的小说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最后有一段,写霍尔顿坐在雨里,看妹妹菲比骑旋转木马。看她骑了一圈又一圈,霍尔顿心里忽然是那么快乐,差点高兴的叫嚷起来。当年我第一次读到这段的时候,热泪盈眶。现在我已经不太喜欢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这本书了,可是翻到这一页,还是会怦然心动。
 
因为旋转木马上的菲比是纯洁的象征,是少年的象征,是未来的象征。她是黯淡的成年世界里的一抹光亮。
她在旋转木马上转了一圈又一圈。她是那么可爱,那可快乐。她心中永远不会有阴暗,永远不会有仇恨,永远不会写出让人羞耻的话。她心中的光照耀照耀永不陨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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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工程师,青年学者,作品有《晋朝另类历史:出轨的王朝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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