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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 鲁迅最好的一部作品是《野草》
 
  今天说说我心目中的鲁迅。我说的不一定准确,但都是我真实想法。我尽量用一个人看另一个人的平视眼光去评价他,不刻意拔高,也不蓄意贬低。
 
  先说鲁迅的文章。
 
  鲁迅的文集里,最好的一部是《野草》,绝对的天才之作。
 
  王鼎钧很不喜欢鲁迅,但是独独偏爱野草。他说文学史上有三大憾事,一是《红楼梦》没写完,二是《野草》太短,三是孔子删《诗经》删得太多。
 
  《野草》里有很多诡异的意象。
 
  比如有一篇《复仇》,说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,全身赤裸,捏着利刃,对视着。下一刻他们俩可能会冲在一起互杀,也可能会抱在一起交媾。周围一大群人等着看热闹,看流血或者流汗。但是这俩人一动不动,大家就走散了。这一对男女还是不动,沉浸在“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”。
 
  再比如说还有一篇《失掉的好地狱》,说地狱荒废太久了,油不热了,剑树没了光芒,鬼魂们也号叫着要反狱。这时人类仗义执言,赶出魔王,攻陷魔界,派使者整饬地狱,添薪加火,磨砺刀山。鬼众们在沸油中纷纷怀念起以前“失掉的好地狱”。
 
  还有一篇《墓碣文》,说在一座坟的墓碑里,看见一个死尸,胸口有个大洞,心肝已经没了。墓碑上写着一段话:抉心自食,欲知本味。创痛酷烈,本味何能知?……痛定之后,徐徐食之。然其心已陈旧,本味又何由知?
 
  除此之外,还有《傻子,聪明人和奴才》、《死火》、《淡淡的血痕中》,都非常了不起。
 
  中国以前没有这样的散文。鲁迅可能受了两本书的影响,一本是尼采的《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》,一本是波德莱尔的《巴黎的忧郁》。但是《野草》很有原创性,不比那两本书差。
 
  《野草》里我最喜欢的一篇还是《影的告别》。
 
  影子对身体说,我不愿意跟着你了、我很挑剔的,“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,我不愿去;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,我不愿去;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,我不愿去。”现在我不乐意你了,所以我要离开。
 
  可我能去哪里呢?到黑暗里去吧,黑暗会吞没我,到光明里去吧,我是个影子,光明会让我消失,那么我该去哪里呢?我不如彷徨于无地。
 
  你要把它当诗看的话,这就是最好的汉语诗。
 
  《野草》是鲁迅写过的最好的东西。他的小说和杂文都不如《野草》。
 
  我觉得是这因为鲁迅的内心世界太复杂混乱。小说也好,杂文也好,线条都太清晰了,怎么写也只能是鲁迅暗黑世界的删减版。散文诗这种题材比较暧昧,正好传达出他的心情。所以,他写《野草》的时候,是一种放的状态,任由激情喷薄而出。
 
  后来他就写不出来这样的东西了。
 
02 鲁迅的小说,好坏各半
 
  说完《野草》,再说小说。
 
  鲁迅小说,有一半是好的,一半是不好的。比如《一件小事》就很差,简直就是作文水平,要是作者换个名字,谁会去看?《鸭的喜剧》、《白光》、《高老夫子》都很差。但是《孤独者》、《肥皂》、《风波》、《阿Q正传》、《狂人日记》又都很好,出类拔萃的好。
 
  为什么鲁迅小说的水平差这么大?
 
  我觉得是因为他在做实验。那个时候中国小说刚起步,鲁迅也是摸索着写,尝试不同的风格。有的实验成功了,就很好,实验失败了,就不好。比如都是讽刺小说,《高老夫子》想讽刺一下知识阶层,但没找到切入点,结果就很糟糕。而《肥皂》讽刺假道学老色鬼,“咯吱咯吱洗一洗”,效果就非常好。
 
  鲁迅写不了长篇小说。
 
  他有过这个打算,有时候想写《杨贵妃》,有时候想写长征。但我觉得他真的是写不了。硬写出来也不会好。《阿Q正传》已经是他的长度极限了。鲁迅爆发力好,但并不适合谋篇布局,围绕一个东西写四五十万字。
 
  有人劝他写《战争与和平》那样的长篇小说,他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,说短文章更有战斗力。其实他私下里也觉得长篇小说是文学“正途”,希望写一部,但筹划了几次还是放弃了。
 
  不光长篇小说写不了,到后来,鲁迅连写短篇小说都找不到感觉了。二三十年代之交,鲁迅经历过一段写作危机。他觉得自己并没有真正的文学才能,很苦恼了一阵。后来,他确实又写了几个短篇小说,像《采薇》和《起死》,但水平确实不如以前了。
 
  说到这儿,就要说到《故事新编》,这是他最后一部小说集。我觉得这本书很了不起,跟《彷徨》的水平接近,比《呐喊》要好。
 
  当然,里头也不是篇篇都好,《起死》就写的挺一般,《非攻》更差,主题先行,文字呆板。但是除此之外,其他几篇都非常好。
 
  我个人最喜欢《奔月》。受高长虹刺激(鲁迅误以为高长虹要来抢许广平),鲁迅的幽默感爆棚,把一个迟暮英雄写得活灵活现。不过最牛的一篇当然还是《铸剑》,这是绝对的鲁迅式小说,黑暗、刚硬、强悍,简直就是一盆血。
 
  我觉得要理解鲁迅的内心世界,这篇《铸剑》就是一把钥匙。
 
03 鲁迅是吵架王
 
  说完了小说,说杂文。
 
  鲁迅的杂文是个U字型。
 
  他早期的杂文非常好,从《热风》一直好到了《华盖集》,然后就开始慢慢走下坡路,到了《南腔北调集》、《花边文学》就掉到了谷底。当然里面也有一些好文章,但很多真的不太像样。天天跟一帮烂人吵架,而且越吵越无趣。
 
  在北京的时候,他跟陈西滢吵架,那是吵得有意思,当逗乐看都值了。可在三十年代,鲁迅吵架态度越来越生硬粗暴,还动不动拽上一些大词。上纲上线扣帽子的样子,着实有点丑陋。
 
  但是到了生命的最后阶段,鲁迅的杂文水平又回来了。三本《且介亭》文集里,不少文章都可说是传世的经典。我觉得这很可能是鲁迅身体变坏以后,觉得时间不多了,又返回自我,重新找到了文字里那种生命的温度。
 
  总的来说,鲁迅的杂文非常好,甚至超过了他的小说。
 
  现在不少人捧周作人,其实周作人的文章,比鲁迅的杂文还是差了一大截。
 
  看周作人的文章,你会想:哇!这个人读了好多的书!
 
  但是读鲁迅的文章,你不太会有这种感觉。实际上,鲁迅读的书一点不比周作人少,阅读范围甚至更广。但是他把那些书融入到文章的血脉了,你是看不到的,只能感受到那种文化纵深感。这才叫读书写作的化境,周作人那种,只能叫掉书袋。
 
  而且鲁迅有幽默感。大家都说老舍有幽默感,钱钟书有幽默感,其实最有幽默感的还是鲁迅。
 
  林语堂天天标榜要“幽默”,但是他的幽默就像现在的脱口秀节目,上来就摆个架子:我要给大家幽默一下了!你要不笑他还紧张。
 
  鲁迅的幽默就很自然随意,冷面幽默。就像陈西滢说章士钊家里有许许多多藏书,满床满架满桌满地都是,结果被“暴徒”闯进家里,藏书都散失掉了。鲁迅就讽刺说:那当时一定是拉了几十车,向各处走散,可惜我没有去看,否则倒也是一个壮观。
 
  寥寥一两句话,那种画面感就出来了。
 
  说到这儿,就要说到鲁迅为什么能当上吵架王。
 
  鲁迅吵架有几个诀窍,首先,他喜欢装傻,说反话。其次,他喜欢引用别人的原话(有时候确实是断章取义),以彼之道还施彼身,几段话放在一起,有时不用多说,一个白鼻子小丑的形象就跃然纸上。还有,就是他喜欢用别人的话做推论,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归谬法。
 
  要说技巧,主要就这么几条。但是,最重要的是技巧背后的幽默感。
 
  你可以反驳一个人的逻辑,但很难反驳一个人的幽默。别人说你这段话是胡扯,你可以找证据,一二三四五,我是有道理的。别人拿你的话当个段子讲,还不幸把大家都逗乐了,这个时候你一本正经地反驳,就会显得有点傻。
 
  幽默往往只能用幽默来反击,但是鲁迅的对手基本都没有这个能力。
 
 
 
 
  比如梁实秋,吵架的时候就太笨,太老实。
 
  冯乃超骂他是资本家的走狗。梁实秋怎么反驳呢?他说我是资本家的走狗,我还不知道我的主子是谁呢。
 
  他觉得这样很幽默,,其实这简直是勾着别人往下骂。情难却,鲁迅就顺着他的话往下骂:对啊,你不知道自己的主子是谁,因为你是丧家的走狗!谁有钱,你就向谁摇尾巴,动物本能嘛。
 
  没有像梁实秋这么吵架的。吵架的时候你要想好你说这句话,别人会怎么反击。梁实秋倒好,跟于谦似的,成了捧哏的了。人家说:你是走狗!他说:可我不知道主子是谁啊。人家当然就说:所以你是丧家的走狗嘛!
 
  鲁迅横扫文坛,成为吵架王,一骂一个准,那当然是自己有本事,但他的对手也实在太弱鸡。那个年代的作家,没有经过网络上短兵相接的训练,也没有鲁迅天生的本事,就会显得弱鸡。
 
  要是放到现在,人心不古,梁实秋这样的老实人早就被骂心梗了,剩下的越来越奸猾。鲁迅在今天可能还是吵架王,但王者之路上就会腥风血雨多了。
 
04 鲁迅的魅力,并不完全来自他的作品
 
  我前面说了鲁迅的散文诗、小说和杂文,都很好。
 
  但是这种好不像《红楼梦》。《红楼梦》的好,是那种壁立千仞,旷世一有的好。可如果把鲁迅作品拿出来一篇篇看的话,并没有这么厉害。鲁迅的魅力,和他的作品本身,其实是有点不相称的。
 
  这是为什么呢?
 
  我觉得鲁迅的魅力主要来自于他独特的灵魂。他的作品就像一个个马赛克,单独看的话并不是超级厉害,但是摆放在一起,就拼凑出了一个有巨大魅力的图案。而图案就是鲁迅这个人本身。
 
  我们先说鲁迅的思想。
 
  鲁迅的思想是模糊的,没有一个准确的形状。你很难清晰地把它总结出来,鲁迅自己也不能。他就像一座难以描述的深渊。
 
  这是因为鲁迅是用直觉来思考的,所以他的思维不成体系,缺乏边界。但也正因为这样,他的思想直接来自于对生命的体验,有一种独特的力量。
 
  我们经常说鲁迅很深刻。什么叫深刻?并不是说他想法很奥妙,很博大。鲁迅的思想不是博大,但是敏锐。打个比方,这就像琴弦。同样的一个音节,拨别的弦,震动幅度小,但是拨鲁迅这根弦,震动幅度特别大。
 
  我们就拿痛苦这件事来说。社会黑暗啊,人民愚昧啊,知识分子看了痛心啊,当时的文化人基本都是这个调调。胡适很痛心啊,周作人也很痛心啊,大家都很痛心啊。但是不一样。鲁迅表达出的痛苦感,比他们强烈得多。那不像观念上的苦闷,更像生理上的痛苦。
 
  比如鲁迅说“吃人”。好多作家其实也会这么说:这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!周作人对“吃人”这个话题就很感兴趣,还专门写过一篇食人考。但是你看了周作人的文章以后,会觉得那就是一种居高临下的社会批判。而对鲁迅来说,“吃人”可不是什么社会批判,而是血淋淋的真实,是锐利的牙齿,狼藉的血肉,是萦绕在心灵深处的咒诅。
 
  这也是胡适和鲁迅的一个本质区别。他们的很多观念是接近的,但是胡适永远不能理解鲁迅为什么如此偏激,而鲁迅也永远不能理解,面对尖牙和血肉,胡适怎么可以这么不偏激?
 
  敏锐导致了决绝。所以鲁迅比其他知识分子走得更远,走得更极端。他说自己的想法是黑暗的,很多黑暗的想法,甚至不敢说出来。
 
  那到底是怎么一个黑暗法呢?
 
  我猜测,他的根本想法,就是人——至少中国人——是没有希望的。他们不可能变好。这种话当然没法说出口。而且他有时候又觉得自己可能极端了。万一自己错了呢?所以他很喜欢裴多菲的一句话:希望只为虚妄,正与绝望相同。
 
  裴多菲这句诗,就是配合情节的随口一说,本身并无深意。但是对鲁迅来说,这几乎成了他的一个核心命题:我绝望,但对这种绝望,我也并无把握。
 
  但是这句话的重心还是在绝望。
 
05 鲁迅是个否定性的力量
 
  鲁迅对黑暗极端敏感。他就像大海绵一样,把所见到的黑暗之物都吸纳进来,铸成自己心头的铁刺。他是一股否定性的力量。
 
  鲁迅要是活在现在,肯定会在网上被骂成恨国党。他对中国人很少有好话。外国人写批评讥讽中国人的书,别人看了很愤怒,说这是辱华。鲁迅说哪有什么关系,应该赶紧买来看一看,人家说的对嘛。
 
  鲁迅对传统文化也绝无好话。施蛰存建议青年读《文选》和《庄子》,鲁迅看了就怒火中烧,说年轻人不要读中国书,多读些外国书。中国人写的书,就算乐观,也是僵尸般的乐观。外国人的书,就算悲观,也是活人的悲观。
 
  搁到现在,这么说会被骂成汉奸的。
 
  其实,鲁迅只是和现实纠结得太深。
 
  还是拿他和周作人做个比较。周作人也批判国民性,但是他的批判是超脱的。而鲁迅是入戏的,而且入戏太深,以至于没办法心平气和地评价历史的承转启合。
 
  对这个人间世,周作人是真的冷淡,而鲁迅是真的热烈。所以,鲁迅的文字下面,始终有一种激情在鼓荡。而他又不像郭沫若,一激动就大喊大叫:我是天狗呀,我要把月亮吞了!我要把太阳吞了!鲁迅用一层冷冷的膜,裹上了文字下面那岩浆般的热。
 
  这让他的文字有了一种迷人的魔力。
 
  有人批评鲁迅没有建设性。这种批评是对的。鲁迅确实没有建设性,他就是一个否定的力量。哪怕鲁迅出生在另一个时代,或者另一个国家,也不会有太大区别。
 
  在精神上,他就像《铸剑》里的那个神秘黑衣人,承负着人类所受的冤屈,燃烧着复仇的火焰。
 
  但是鲁迅自己对自己的否定性也有点不安。他也觉得这不太对头。到了三十年代,鲁迅大幅左转,想要成为一支建设性的力量。他甚至还苦读卢那察尔斯基的文艺理论呢。
 
  但是这种努力违背了他的本性。鲁迅的思维方式是具象的,很有画面感。他根本不适合研究抽象的理论,更不要说用理论指导创作了。所以这个阶段,鲁迅的创作水准大面积下滑。而且他整个人也都变得不自然了。鲁迅尝试着说那些大词,阵线啊,民众啊,帝国主义啊。我读那些文章,总觉得那不是鲁迅,而是谁在努力扮演一个陌生的角色。
 
  这并不是说那些大词本身是错的,而是鲁迅的个性不适合干这个。他违逆了自己与生俱来的否定性。其实鲁迅自己也知道这样很不自然。但是他觉得这是正确的,所以逼着自己去做。
 
  当然,这也和孤独有关。
 
  我觉得鲁迅是个精神世界非常孤独的人。这很可能是驱动他转向的力量之一。
 
 
 
06 我们也给鲁迅脑补了很多东西
 
  最后说说他的性格。
 
  鲁迅对于我来说,是有点偶像光环的,但即便如此,我还是觉得他性格有缺陷。
 
  我们都有皮肤,所以对外界的痛楚没那么敏感,这让我们迟钝,但也保护了我们。而鲁迅就像一个被剥掉了皮的人,对痛楚是如此敏感,这让他成为一个天才,但也让他多少有点病态。
 
  他在思想上就有一些危险的倾向,容易导致独断论。而在为人处世上,他也有很大的问题。
 
  当然,他是正直的。这一点没有疑问。
 
  鲁迅性格有问题,但人品是干干净净的。关于偷看弟媳妇洗澡之类的传言,没有任何证据,只能当成胡扯。
 
  但是鲁迅对世界的看法过于悲观,对人就不免偏狭多疑。这一点,他自己也是承认的。
 
  鲁迅吵过无数次架,几乎每次都赢。但很多时候,鲁迅其实并不占理,能赢只是因为他会吵架。
 
  比如高长虹,鲁迅怀疑他写情诗勾引许广平,所以炮火全开攻击高长虹,其实那是他冤枉人家了;再比如说民权保障同盟事件,鲁迅讽刺挖苦胡适,其实那件事里胡适并没有做错什么,鲁迅却搞诛心之论。
 
  但碰到这种事情,大家往往会采用双重标准,谅解鲁迅,因为他是鲁迅嘛。这就是偶像光环。
 
  很多人还说鲁迅是勇士。
 
  按照常人的标准看,鲁迅确实可以算勇敢。比如杨杏佛被谋杀的时候,他参加了葬礼,这就冒了一定的风险。一般人未必都能做得到。
 
  但鲁迅的勇敢是常人标准下的勇敢,而不是勇士的勇敢。在小说里,他可以是自刎复仇的黑衣侠客,但是在日常生活里,他是个很现实的正常人。
 
  跟我们这些普通人相比,鲁迅可能更正直一些,更倔强一些,但他身上并没有殉道者或者勇士的气质。从鲁迅的文字里,你可以这么想象他是这样的;但在鲁迅的现实生活中,你找不到这样的事例证明他是这样的。
 
  我觉得鲁迅的有些品质,是我们脑补出来的结果。如果面对系统性的巨大压力,鲁迅会是什么样?我不知道,但是从他后期的一些言论看,我总觉得未必很乐观。
 
07 结语
 
  鲁迅当然是伟大的,也是独特的。
 
  民国作家里,我们说张爱玲了不起,说沈从文了不起,或者说老舍了不起。张爱玲、沈从文是很好,但他们的好和鲁迅的好,不是一个分量上的。
 
  张爱玲的好,像一副苍凉华丽的织锦;沈从文的好,像一条淙淙作响的河流。这种好,是你能感受,能够触摸的。
 
  但是鲁迅的好,像一座大深渊。你附身看下去,黑雾中只见有龙鳞兽爪,时隐时现,难辨形状。雾气之下的水潭里,更有连鲁迅自己都叫不出名色的怪物。这是一种让人目眩的好。有时候你直起身来,脑子清醒一点,会觉得好像也没有刚才感受的那么好。可等你再附身去看,又觉得还是那么好。
 
  但让你说到底看到了什么好东西,你又有点茫然。
 
  因为这座深渊的好,一半是在那些龙鳞兽爪上,但还有一半则是在黑雾之中。黑雾的存在,既隐藏了龙和兽的全身,又让那些露出的鳞和爪更加神秘动人。
 
  中国文学史上,再没有第二座这么怪异的深渊。
 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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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工程师,青年学者,作品有《晋朝另类历史:出轨的王朝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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