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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
关于孙卓的事情,我发过一篇文章,本不打算再多嘴了。今天看到烧伤超人阿宝老师发的一篇如何才能不伤害杨康?如何才能保护好孙卓?不出意外的话,里面说的那个“大V”应该指的就是我。

那么我就回应两句。

烧伤宝老师和我是两类人,对世界的认知有很大的出入。所以我在网络交友的时候从来没有尝试高攀过烧伤宝老师。但是,我们在孙卓事件上也有一些共同立场:不管孙卓什么态度,他的“养父母”(或者用烧伤宝老师的话,是“伪父母”)都应该被法律制裁;孙卓的亲生父母没有原谅他们的义务。

那么分歧在哪里呢?

我觉得,孙卓对“养父母”持何种情感,其他人不必强求。“养父母”从人贩子手里买孩子的时候当然是犯罪,应该受到制裁。但是在此后的十四年里,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,产生了什么样的情感,是我们外人不知道的。能回答这个问题的,可能只有孙卓。

十四年日常生活积累出的感情,能取代是非对错吗?当然不能。所以孙卓对他们再有感情,法律也不应该让其“养父母”脱罪。

那反过来,是非对错能取代十四年的感情吗?也不能。所以“养父母”的罪行,也不能反证这十四年的感情就一定是假的,必须要从孩子心里挖掉。

上帝的归上帝,凯撒的归凯撒。

这是我的看法。那么烧伤宝老师的看法呢?

烧伤宝老师认为惩罚“伪父母”还不够,还要矫正孩子对他们的感情。用他的话说,就是“认清楚伪父母的罪恶嘴脸,斩断那种错误的斯德哥摩情节”,“摆脱那份畸形而错误的情感”。

一句话,要让他恨那对“养父母”。

顺便说一下,烧伤宝老师用“斯德哥尔摩情节”是用错了。他在微博上用了一次,有人说他用错了。烧伤宝老师可能百度了一下,觉得没错,接着用。

但还是错了。

斯德哥尔摩情结描述的什么呢?是面对巨大威胁的时候,人心理上的一种的“自我防护”机制。当加害你的人太强大,你无法对抗,你就可能就会反过来依恋他,用这种办法来摆脱威胁。我在《读水浒》讲扈三娘的那一章里专门解释过这种感情。

但是孙卓并没有面临任何威胁,他压根就不知道那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,所以不可能有什么斯德哥尔摩综合征。

当然,烧伤科的医生没机会碰到这种病人,而百度又不太可靠,烧伤宝老师就上当了。

 

02

我和烧伤宝老师的分歧就是上面所说的。那么这种分歧的本质是什么呢?主要还是对感情的态度。

我觉得人与人私密的感情,是外人很难判断的,应该给它保留一定的空间。社会要维持是非对错,但不用对私人情感做过多苛求。但是烧伤宝老师认为感情也得管着。有些感情要挖掉,要矫正。

这等于设立了“情感罪”,至少是“情感错”,是非对错不仅要管着行为,也要管着情感。我觉得这很危险。

我可以举一个例子,举现代例子不太好,我就举个古代例子吧。如果在中世纪的时候,宗教裁判所要烧死异端。所长也许会对异端的孩子说:

“你觉得父母在养育你,其实他们在损毁你的灵魂,世上再没有比损毁灵魂更大的伤害了。他们是把你往地狱里送。你只要稍微有点是非对错观念,就应该痛恨你的父母,唾弃你的父母。如果你为被烧死的父母流泪,你就是背弃上帝。”

这么说话是不是挺邪恶的?

烧伤宝老师可能会反驳,这不是一回事!父母跟上帝不是一嘛事!但在中世纪的时候,上帝只会比亲生父母地位更高,损毁孩子灵魂的罪过也肯定比购买儿童的罪恶更大。

烧伤宝老师如果活在那个时代,根据我对他有限的观察,他很可能就会这么想。

我们活在不同时代,会有不同的道德价值排序。所以我们对自己的道德有一点起码的谦卑,这份谦卑就表现在:不要硬逼一个人唾弃自己所爱的人。

烧伤宝老师可能还会反驳:“伪父母”对孙卓不可能有一丝一毫真实的爱!孙卓的爱是单向的,是被骗的。

可要让我说:一段源于罪的因缘际会,十四年下来,依旧可能产生真实的情感。我不知道他们之间是否一定是这样,但至少有可能。

我不指望烧伤宝老师能理解我说的这些话。他如果能理解,他就不是烧伤宝老师了。

我是说给读这篇文章的你们听的。

 

03

下面说说对孩子的态度,这牵涉到我和烧伤宝老师的另一个分歧。

烧伤宝老师认为只有让孩子摆脱这段虚假感情,认清“伪父母”的丑恶嘴脸,他才会得到解脱。

我的态度恰恰相反。

我认为孩子如果挖掉那十四年的感情,他会产生一个可怕的感情空洞。他原来以为基本正常的童年,现在变得彻底黑暗。十四年来,他从来没有得到过爱,以前的呵护全是伪装,他是在地狱里呆了十四年,他是一只陷入狼窝十四年的羊。这既不符合事实,我也不相信这对孩子心理健康有好处。

说实话,我想想这种事情就觉得残忍。

让一个人挖去感情,旗帜鲜明地活着好呢,还是让一个人怀着感情,带着矛盾活着好呢?烧伤宝老师认为前者好。

为什么烧伤宝老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呢?因为他是烧伤宝老师嘛。

 

04

烧伤宝老师在文章结尾还质问到:

如果别人家孩子被拐卖了,你要求别人谅解拐卖他家孩子的人,要求别人接受孩子将伪父母视为养父母,甚至接受自己孩子和伪父母继续一起生活,那你是纯度24K的圣母婊!

讨论问题的时候用对方作比喻是不得体的(所以我从来没有质问过烧伤宝老师如果是孙卓会怎么样),但我依旧可以回答这一段话。

他的父母不需要原谅“伪父母”,也不需要“接受孩子继续和伪父母生活在一切”。孩子可以这么要求,但父母没有答应的义务。所以烧伤宝老师问的是一个伪问题。“圣母婊”三个字只能璧还,烧伤宝老师还是自己留着过年用吧。

至于父母的想法呢?我当然不是孙卓的父母,无权替人家回答,我只能说自己的想法。

如果孩子对“养父母”恋恋不舍,要求我原谅人家,我会非常生气,甚至会他争吵。如果孩子对“养父母”毫无眷恋,说怎么判都行,我会很解气,但过几天以后也会心疼孩子,因为孩子这十四年来收到的对待,恐怕是非常糟糕。

人类情感就是这样,复杂到了烧伤宝老师难以理解的程度。

那怎么办呢?只能尽量互相体谅,让时间疗伤。

父母和子女虽然相爱,恐怕对彼此的感情也很难感同身受。父母很难真的理解孩子对“养父母”十四年来攒下的亲情;孩子恐怕也很难真的体认父母十四年来寻子路上的折磨。亲情是真实的,折磨也是真实的。虽然是父母子女,也要给对方的心灵留下一点点隐私的感情空间。如果达不成共识,那就只能暂时搁置。

这当然是个很无力的回答。但是我觉得人之为人,就是这样。人有矛盾和两难,是因为人有回忆和感情。无忆则无情,无情则无惑。但回忆很难挖掉,感情也很难矫正。

机器从来没有矛盾,也没有两难,它们干什么都理直气壮,自己以前干过什么,很快也会忘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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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工程师,青年学者,作品有《晋朝另类历史:出轨的王朝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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