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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现在再写高考作文那件事,显得有点过时了,不过确实有点感想,而且我一位老朋友在我微信上说让我写写,那就写一篇吧。
 
01
 
  很多年轻人都喜欢耍酷,做一些奇形怪状的事情,觉得特有个性。
 
  比如说有的是这样:
 
 
  还有的是这样:
 
 
  还有的就是这样:
 
 
  这就是著名的满分作文《生活在树上》,它跟上面的发型啊奇装异服啊大致是一个意思,是文字里的杀马特。
 
  你可能会纳闷:
 
  为啥不说先声而说“嚆矢”呢?
 
  为啥不说起源而说“滥觞”呢?
 
  为啥不说飞腾而说“振翮”呢?
 
  为啥又把句式造的那么别扭?
 
  这不是把简单的意思给弄复杂了嘛?
 
  这就像天真地问一个杀马特青年:你留个鸡冠子头,睡觉的时候不硌得慌么?
 
  硌得慌,当然硌得慌,不信你戴个鸡冠子试试?但是为了显得酷逼,何惧一硌?哪怕睡觉的时候得挖个坑放头发,人家也觉得值。
 
  这就是年轻人的热血中二。
 
02
 
  我年轻的时候也热血中二过。
 
  就跟这位作者一样,我作文里面也拽过词。那个时候还不流行卡尔维诺,我在高中作文里引用过莎士比亚,而且还不是“土逼or not 土逼”那种大路货,而是从《亨利五世》里挑出来的台词。
 
  哼!亨利五世,想去吧!
 
  而且我说的还不是“莎士比亚说过”,而是“莎翁说过”。
 
  可惜老师根本没注意到,后来我猜她可能没意识到“莎翁”就是莎士比亚,还以为我说的是哪个琼瑶三毛似的女作家。
 
  而且就跟这位作者一样,我也迷恋过样佶屈聱牙的句子。
 
  我记得非常清楚,当时有一本杂志叫《钟山》,每期里面都有几篇后现代的文学评论文章。当时我简直要爱死那些文章了。几乎一点都看不懂!那可比《树上的生活》难得多得多。句子长的不像人话,“这种在幽深的逼仄环境中脱胎的吊诡性,虽然被哈贝马斯拈出的概念暴露无遗地表达出来,而它的指向却始终暧昧不明”。
 
  我就跟欧阳锋研读《九阴真经》似的,一边用手指头划着句子找主谓宾,一边盘算我什么时候才能写出这么牛逼的文字。
 
  这么折腾了一年多,我忽然明白过来:我跟它较的哪门子劲儿?咱可是个学电子的正经人!
 
  就这样,我恢复了正常说人话的能力。
 
  这就是年轻人的中二嘛。
 
  中二是年轻人的特权。年轻人有权利裹着个麻袋上街嘚瑟,年轻人有权利顶着鸡冠子头一夜不翻身,年轻人也有权利说“现代社会以海德格尔的一句blahblah为嚆矢”。
 
  像我这样的中年油腻男要是这么干,容易让人吐,但是年轻人这么做就没那么刺眼。
 
  年轻人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。他要寻找自己,塑造自己。在这个过程里免不了要模仿,要夸张,要犯傻。这是成长的必经之路,就算矫情也有一份纯真在里面。
 
  而且这种中二往往也是有活力的表现。就像《生活在树上》的作者,能这么瞎拽,其实就挺不容易的。他肯定阅读过大量书籍,模仿过不少文字,才能写出烂得如此奇特的作文。他应该是个特立独行的人,至少是个渴望特立独行的人。这里面就有一种力量。
 
  所以,要我说的话,这孩子没什么不好,甚至可能比大部分孩子更有出息。
 
03
 
  但问题是,成年人不能跟着瞎起哄,瞎捧。瞎捧的话,年轻的中二就可能变成真中二了。
 
  有位教授就评价说这篇文章“老到和晦涩同在,思维的深刻与稳当俱备”,这就是瞎起哄。不说别的,就说这句“何况当矿工诗人陈年喜顺从编辑的意愿,选择写迎合读者的都市小说,将他十六年的地底生涯降格为桥段素材时,我们没资格斥之以媚俗。”
 
  这能是个通顺的句子么?
 
  这要是老到的好文字,那请问烂文字又该是什么样?
 
  这么瞎捧有点缺德。
 
  可以设想一下,要是我年轻的时候,说“莎翁说过blahblah”,老师拍案惊叹:真老到和晦涩同在也!
 
  要是我上大学的时候,写“哈贝马斯拈出的概念暴露无遗地暧昧不明”,某个教授抚掌赞叹:真思维的深刻与稳当俱备也!
 
  年轻人懂个屁啊,我听了肯定沾沾自喜,那真有可能沿着中二的道路一路狂奔,最后彻底丧失说人话的能力。
 
  幸亏啊,幸亏啊,我没碰上那么缺德的老师和教授。
 
  你们要是觉得不可能,那我给你们看看这段话,那是一位成年网友在我微博下面的评论。
 
 
  他能写出这样的一手狗屎句子,绝不是朝夕之功。一开始练这种长句子的时候,周围的人要是都说“这什么玩意儿”,很可能他就不会落到这一步。
 
  我总怀疑当初他身边也有些缺德的家伙,拍着他肩膀说:老到和晦涩同在,真有才!
 
  结果他听了一高兴,就给自己起了个笔名,叫“二到底”。
 
  作孽啊。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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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工程师,青年学者,作品有《晋朝另类历史:出轨的王朝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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